被劳教迫害致残 广东黄柱峰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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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广东茂名市被劳教迫害致残的法轮功学员黄柱峰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六日被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内非法判刑两年十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

在非法开庭前,黄柱峰被戴上脚镣和手铐走出来。由于脚镣太重,走路艰难,黄柱峰只能用手提着脚链出来。

酷刑演示:脚镣

非法起诉黄柱峰的茂南区检察院的检察官高金声到庭公诉。茂南区法院主审法官:谭卫(茂南区法院副院长),审判员:柯学军(刑事庭庭长)、周晋锋;法官助理刘秋莹,书记员:刘丹。

旁听位上有十个人左右。其中有构陷黄柱峰的茂南区站前街道办人员陈华女等三个居街道办成员,构陷黄柱峰的茂南区街道办610头目江志雄在法庭外面。黄柱峰的妻子参加了旁听。

黄柱峰,生于一九七零年四月,电气自动化专科毕业后,多次受厂培训,有五级电工证和助理工程师证。他工作认真负责,诚实守信,不利用工作占公家一分钱,曾在茂名晴纶厂被评为先进。他按照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做人,是一个孝顺儿子,一个好父亲,一个好丈夫。

因坚持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在中共对法轮功的持续迫害中,黄柱峰曾被非法劳教两次:二零零零年二月,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一年九月四日被非法劳教二年;在广东省三水劳教所遭酷刑迫害致残(左肩伤残),当时他才33岁。九死一生出来后,黄柱峰无法从事原来的技术工作,靠打工维持生活。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下午四点左右,黄柱峰下班到租房楼下,被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站前路派出所等警察突然绑架。便衣、警察、居委、610人员江志雄等十几个人,非法抄家两个多小时,抢走了几十本法轮大法书籍和法轮功资料。同时,他妻子谢月珍和15岁的小孩也被绑架到站前路派出所非法审问。

构陷黄柱峰的人,就是茂南区站前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负责人610头目江志雄、茂南区站前街道办人员陈华女,此二人多次找黄柱峰交谈时,黄柱峰耐心地给他们讲法轮功真相,二零二一年二月十八日被战前路派出所用来作为所谓的“犯罪证据”立案移送到茂南区检察院。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八日左右,黄柱峰的家属准备请律师维权,电话被监听到。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茂名610、派出所、居委等人员去谢月珍的单位,问她:你怎么有钱请律师?钱从哪里来的?你和谁联系了?他们威胁、恐吓谢月珍,让她不要给黄柱峰请律师。

二零二一年四月初,黄柱峰被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高金声荒唐的起诉到茂南区法院。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黄柱峰被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内非法开庭审理,两位律师依法为他做了无罪辩护,驳斥了公诉人的指控。黄柱峰妻子是唯一家属旁听人,中途被法庭以证人为借口“请”出法庭。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六日上午十点,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内法庭对黄柱峰非法宣判。

黄柱峰被中共绑架,对他的父亲打击很大,老人家非常担心,精神焦虑,于二零二一年九月被确诊患肝癌晚期。老人的心愿就是想见黄柱峰最后一面。可是,律师和家属多次向法院申请,被法院刑事庭庭长柯学军无情拒绝。二零二二年十月底,黄柱峰的父亲含冤离世。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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